海口市旅行社协会文件
海旅协[2015]44号 签发人:麦伟文
关于评选2015年度海口市“文明旅行社” “文明游客”的通知
关于评选2015年度海口市“文明旅行社” “文明游客”的通知
海口属地旅行社:
海口市旅行社协会受市旅游委委托,开展2015年度海口市“文明旅行社”、“文明游客”评选活动,对参加评选的单位进行初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文明旅行社”评选条件
1、积极开展旅行社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领导重视、组织健全、目标明确、制度完善、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2、认真学习贯彻《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经营规范,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3、经营业绩突出,五项旅游经营指标达到本行业前20名;
4、旅行社的旅游合同中要体现文明旅游等合同条款,更好地约束和规范旅游文明行为。
5、把好文明旅游“组团关”情况
(1)是否有专门的行前说明会制度;
(2)是否有规范讲解文明旅游内容和签订文明旅游承诺书;
(3)是否通过短信、微信等形式提醒参团游客文明旅游;
(4)是否对行前说明会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6、把好文明旅游“落地关”情况
(1)是否与组团社、地接社签订规范合同,约定文明旅游引导职责;
(2)全陪或领队是否与旅游目的地导游做好对接,普及目的地风俗习惯和有关禁忌的宣传,特别是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3)组团社、地接社是否制定不文明旅游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培训。
7、把好文明旅游“行程关”情况
(1)是否在交通环节提前介绍文明乘车(飞机、船)的相关知识,并组织游客文明、安全乘车;
(2)是否在住宿环节提前介绍文明住宿的相关知识,并组织游客文明有序入住酒店;
(3)是否在餐饮环节提前介绍文明用餐的相关知识,并组织游客文明有序就餐;
(4)是否在游览环节提前介绍文明游览的相关知识,并组织游客文明有序、安全游览;
(5)是否在娱乐环节提前介绍文明娱乐的相关知识;
(6)是否在购物环节提前介绍理性消费的相关知识;
(7)是否在出入境环节提前介绍出入境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礼仪规范,并组织游客文明有序通关;
(8)是否及时有效制止游客不文明行为;
(9)导游领队是否佩戴文明旅游引导员徽章;
(10)是否及时向旅行社、使领馆报告重大不文明行为事件。
8、文明旅游督导员制度落实情况
(1)是否建立文明督导员制度工作方案;
(2)是否有专门针对文明督导员的培训;
(3)是否有文明督导员活动记录;
(4)是否对文明督导员进行奖励。
(二)“文明游客” 评选条件
1、通过带团导游从团队游客中推荐、散客团体互相推荐或景区工作人员推荐三个渠道评选出来的在游途中有文明行为的突出表现的游客。
2、遵守游览地管理规定,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按顺序购票入馆入园,不拥挤,不堵塞道路和出入口。
3、保持环境卫生,爱护花草树木,不践踏草坪,不攀折花果,不随地吐痰、便溺,不乱扔废弃物。
4、爱护公共设施,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树木、名胜古迹和公共设施上涂抹、刻画,不在路椅上躺卧。
5、爱护动物,不捕猎,不恫吓。
6、遵守安全规定,不携带危险品进入参观游览区,不在未开放的水域内游泳、滑冰,不违反规定使用明火。
7、游览后,不逗留、露宿,不翻越、毁坏围墙和栅栏。
8、能主动协助导游或工作人员做好文明提醒工作,敢于制止一切不文明行为。
二、评选办法
(一)各旅行社可登录“海口市旅行社协会”(网址:www.hklxh.com)【工作通知】下载申报表;
(二)旅行社协会对申报单位或个人资料进行初审,并根据评选标准提出是否同意推荐意见;
(三)市旅发委综合考核,确定海口市本年度文明旅行社、文明游客。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做好组织发动工作,认真领会《通知》精神及评选条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向我协会提出申请。
(二)参加2015年度海口市“文明旅行社”、“文明游客”评选活动的旅行社总经理要亲自抓,指定专人负责评选活动宣传发动、材料申报工作。
(三)参评单位请于2015年12月10日前完成申报工作,将申报材料送我协会,同时将电子材料报协会邮箱msc0898@126.com,(联系人:周志勇、蒲晓兰,联系电话:66275938、66259256,地址:海口市海甸五西路建安大厦15楼),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我协会将对参评单位及个人进行初评、推荐意见后报旅游委。
四、奖励措施
被评为文明旅行社、文明游客的单位和个人,市旅发委将颁发“2015年度文明旅行社”的奖牌和“2015年度文明游客”证书,并通过新闻媒体和海口旅游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布。
附件:1、海口市文明旅行社申报表
2、海口市文明游客申报表
海口市旅行社协会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