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七批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8-11-01 浏览次数:市属各旅游协会、各涉旅企业:
2012 年 3 月,海口市被列为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城市, 自此开始,我市在相关部门的支持下,在全市各涉旅企业的努力下,开展了卓有成效的旅游标准化工作。近几年来,我市先后确定了六批 200 多家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大部分试点单位按照标准化试点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创标工作,已有百余家涉旅企业被评为“海口市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这些示范单位学习实施相关旅游标准,遵守国家法规,在规范管理、提升品质、文明诚信、争创效益等方面为我市涉旅企业树立了榜样。
为进一步扩大标准化试点范围,加快提升我市旅游行业
整体水平,增强旅游行业在服务领域的影响力,经研究决定 在全市范围内遴选第七批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现将申报试 点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市各旅游饭店、社会旅馆、旅行社、旅游景区(点)、乡村旅游点、旅游餐馆、旅游交通集散点、旅游车船运输公司、旅游文体娱乐场所、养生旅游场所、旅游信息咨询服务中心、旅游商品制作厂家、旅游集散中心、旅游购物场所、旅游夜市经营场所以及新的旅游业态等涉旅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三)具有与本单位相适应的人才管理团队,有经费和 相关要素支持标准化创建工作,设立标准化管理机构并配备 专兼职标准化工作人员;
(四)有安全及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监管队伍、管理制 度,企业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五)企业诚信守法,在社会及同行企业中享有良好的 声誉。
三、申报时间及提交的材料
(一)申报时间
申报试点单位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 12 月 15 日止。
(二)提交的材料要求
申报标准化试点的单位应向海口市旅游标准化建设委员 会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1、《海口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申报表》;
2、本单位的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 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和总经理身份证复印件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