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旅行社协会文件
海旅协[2017]14号
海口市旅行社协会关于统计旅行社专职导游的通知
签发人:麦伟文
各会员旅行社:
根据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的要求,为促进我省导游员工化管理,规范我省旅游市场秩序,要求旅行社必须有3名以上导游归属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及购买社会保险。如无导游及不足3名导游的旅行社,立即完善本公司3名以上导游员归属关系,至5月15日仍未整改完毕的将视为不符合旅行社设立条件,依法予以处理。请各旅行社将专职导游调查表于4月7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回传协会秘书处。
此通知附:《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公告》(2017年第3号)
海口市旅行社协会
2017年4月6日
(联系电话:66259256、66275938,传真:66187822)
附件:
